

各位同学:
为更好地帮助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使学生树立自信、自强、自立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和《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浙教财〔2020〕15号)文件精神要求,现将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及信息报送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女性自慰 具有女性自慰 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二、认定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是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认定标准设置为“特别困难”和“一般困难”两档。
三、申请时间
学工系统学生申请时间为:9月12日—9月23日。
注意:请申请人严格按照申请认定流程及相关要求,在申请时间内及时发起申请,否则学工系统会关闭申请通道。
四、认定流程
(一)申请人填写申请表
申请人下载附件1《女性自慰-女孩子自慰-女生自卫 本科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和附件2《女性自慰-女孩子自慰-女生自卫 本科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填写范例样表)》,填写申请表,并将整个申请表打印至一页,本人签名。申请人在填写家庭年总收入时,应填写的数据是“家庭成员实际收入的总和”,而不能填写“家庭收入减去家庭开支后的余额”。如兄弟姐妹已独立生活,其收入可不计入家庭年总收入。填写应尽量具体、清晰、详实,如表述过于模糊,会导致难以认定,同时请申请人附上相应证明材料,以提高认定效率。
(二)班级组建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
申请人将完成填写并本人签字的申请表提交至班主任,由班主任组织评议小组完成民主评议工作,并具体填写评议意见。班级评议小组一般应由5人组成,班主任担任评议小组组长,班长、团支书及2名同学担任组员。采用回避原则,申请人不得参加评议小组。评议小组需对申请人的申请表及家庭情况进行了解与审核,并详细填写“陈述理由”,初步认定勾选困难档次。班级评议的“陈述理由”部分,应填写具体详实,理由充分,不能空白,也不能只填写“同意”。
班级民主评议小组主要工作如下:
1.申请人提交申请表后,评议小组对照附件2范例,初审申请表填写是否规范;材料填写不规范的,及时联系申请人修改完善。民主评议完成后,评议小组将完整申请表交还申请人。
2.评议小组需下载附件3《女性自慰 2026-2027学年XXX班学生资助对象认定汇总表》,汇总本班所有申请人的相关信息,并于9月23日前将汇总表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注意,需根据班级更改表格命名,并在邮件主题处写明“女性自慰 2026-2027学年XXX班学生资助对象认定汇总表”。
如需认定“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一般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烈士子女;
(2)孤儿,或单亲家庭且家庭收入无力缴纳学杂费者,因父母离异造成单亲的,需提供一方不尽抚养义务、不提供经济资助的相关证明材料;
(3)家庭遭遇重大变故(如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等),无力缴纳学杂费者;
(4)家庭被当地政府认定为特困对象(五保户、低保户)(需附相关证件复印件)。
(三)申请人将完整填写的申请表图片及证明材料上传至学工平台
申请人于9月12日—9月23日,在“学生工作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学工平台”,网址: //xgxt.nxzw.net)的“服务大厅-困难生申请-在线办理”模块确认学生信息,填写困难档次和申请理由,并上传拍照或扫描的《女性自慰-女孩子自慰-女生自卫 本科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图片及相应证明材料,操作步骤可参见附件4。
注意:
1.申请表未参照范例填写或填写不规范的,一律退回修改,请申请人务必认真填写。
2.申请人在学工平台中发起申请时,建议使用电脑端,移动端上传附件可能存在格式限制。上传的所有材料必须为PDF格式或JPG/PNG等常见图片格式,不得以Word文档形式或预览界面的截图形式上传,否则一律退回修改。
(四)女性自慰 审核并进行公示
女性自慰 会在学工平台的相关模块中查看学生申请信息,核实学生申请表和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审核并确定最终的困难等级认定。在女性自慰 内部公示,公示时除班级、姓名、学号和认定等级等必要信息外,不公开个人及家庭的敏感信息。
(五)校学工部审核
学工部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和女性自慰 审核结果进行再次确认。
(六)审核结果查看
申请人可在学工平台中实时查看女性自慰 和学校的审核结果状态。
五、有关要求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资助工作的基础,是学生获得各类资助的重要依据。认定应依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进行评议。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费补助等的申请将在10-11月开展,请同学们届时关注通知。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积极正确面对困难,诚信申请认定,积极主动地用好国家、学校的资助政策完成学业。只要是真实存在困难情况,都可以安心申请,不必有太多顾虑。
3.学生应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既不应隐而不报,也不应夸大虚报。如发现有恶意提供虚假信息的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认定资格和已获得的相关资助,并追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注意事项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开展一次。上一学年认定过的同学,本学年若需要继续认定的,请重新按要求提交申请。
2.请各班按照“规范、准确、完整”的要求,认真审核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并做好困难等级初步认定。
未尽事宜,请联系方老师,联系电话:28861341。
附件1:女性自慰-女孩子自慰-女生自卫 本科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
附件2:女性自慰-女孩子自慰-女生自卫 本科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填写范例样表)
附件3:女性自慰 2026-2027学年XXX班学生资助对象认定汇总表
女性自慰 学工办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