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完善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上报流程,为广大学生特别是励志生提供便捷,促进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更好开展,2026-2027学年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
根据国开行要求,高校须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9月份)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系统将学生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以下简称“受理证明”)信息进行录入和确认。
1.申请的是国家开发银行的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请各位同学通过学工管理系统,填写国家开发银行需要录入的相关贷款信息,并上传“受理证明”,9月20日12:00之前完成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上报,逾期不候。
学生上报完成后辅导员会进行审核,辅导员审核结束后,校资助中心根据学生上报的助学贷款相关信息录入至国家开发银行系统中。
2.申请的是非国家开发银行的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对于申请非国家开发银行的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学校需统计在各类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办理的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信息,请各位同学通过学工管理系统填写和上传相应银行的凭证或回单,9月20日12:00之前完成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上报,逾期不候。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上报流程
1.PC端
登录“学生工作服务管理平台”(//xgxt.nxzw.net),使用杭师大钉钉统一身份认证登录个人账号。进入学工系统后,根据图片内容进入申请页面,按图片所示步骤正确填写相应内容后提交(若出现学年显示不正确,请ctrl+shift+delete,清除cookie缓存)。
2.手机端
钉钉微门户搜索“学工系统”,进入学工系统后根据图片内容进入申请页面,按图片所示步骤正确填写相应内容后提交。
注:申请页面中上传附件类型可以三者选一(建议上传纸质回执单):
1.纸质回执单(如下图);
2.电子回执单;
3.短信回执信息截图(如下图)。
三、注意事项
1.各位同学填写信息时,务必检查确保填写的信息无误后再提交。
2.辅导员在审核过程中,会核对学生填写的信息与附件中受理证明的数据,保证数据一致后审核方能通过。因此,请各位同学特别注意贷款银行、贷款金额、回执校验码等信息,要与上传的附件材料中的信息相一致。
未尽事宜,可联系方老师,联系电话:28861341。
女性自慰 学工办
2026年9月15日